格林納達位於東加勒比海向風群島的最南端,是西印度群島最美麗的島嶼之一。
農業和旅遊業是經濟的基礎,主要農產品肉豆蔻產量居世界第二位,佔世界總產量的三分之一,被稱為「香料之島」。
島上植物鬱鬱蔥蔥,別具異國情調,美麗的風景吸引了世界品味一流的旅行者探訪。這種舊式純正加勒比風格融合友好與現代的生活方式,使得格林納達成為理想的居住與休閒地,更連續多年被評為道德水準十大最高的發展中國家。
格林納達投資入籍法案(ACT No.15 OF 2013)於2013年8月29日正式立法,以嚴格法律程式作為保障的投資移民項目。投資人可通過向國家轉型基金(National Transformation Fund)捐贈或者購買政府認可的房地產投資項目,從而獲得格林納達合法的公民身份。
在2017年9月29日的”ACT No.18 OF 2017″中,將可隨行子女、父母的年齡限制放寬。2018年1月再修改法案,降低個人申請的捐贈金額,由原來的20萬降低至15萬美元。2018年9月10日,格林納達再次發佈4條新利好條例,放寬了附屬申請人的限制。
無語言、面試、學歷要求,無需資金來源證明和商業管理經驗
一人申請,全家隨行;18歲以上兄弟姐妹可一同申請
無遺產稅、贈與稅、海外收入稅和資本利得稅等
享受約151個國家和地區免簽證入境,包括中國、英國、申根國和新加坡等
格林納達公民可申請美國E2簽證從而全家定居美國。E2簽證獲批後5年內有效,可自由進出美國和居住,配偶可在美工作,5年後企業正常經營即可續簽
主申請人須年滿18歲
無刑事犯罪記錄
完成以下三種其中一種投資方案
主申請人配偶
30歲以下未婚子女,18歲以上需為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讀學生,並經濟完全依附於主申請人
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父母及祖父母,沒有年齡要求,如55歲以下父母及祖父母需加5萬美元
未婚無子女的兄弟姐妹需加7萬5千美元(18歲以上亦兄弟姐妹可申請)
格林納達入籍主申請人需要完成以下三種其中一種投資方案,投資金額$15萬美元起。
以下捐贈額根據人數而有所不同:
主申請人:捐贈15萬美元
二至四人家庭:捐贈20萬美元
四人以上家庭:捐贈20萬美元(四人家庭)+ 2.5萬美元(每位額外申請人)
投資額為35萬美元。另需根據人數增加額外投資額:
主申請人:增加5萬美元
二至四人家庭:增加5萬美元
四人以上家庭:增加5萬美元(四人家庭)+ 2.5萬美元(每位額外申請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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